青海省计量纠纷仲裁检定服务指南
时间:2025-10-13 文章来源: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:佚名
一、基本要素
1.行政裁决事项名称:计量纠纷仲裁检定
2.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》
3.实施机关:县级市场监管部门
4.受理层级:县级市场监管部门
5.是否存在初审环节:否
二、行政裁决条件
1.准予受理的条件
(一)有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;
(二)有具体的计量器具准确度引起的纠纷事实和理由;
(三)属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计量纠纷;
(四)被申请仲裁检定的计量器具为列入《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》中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;
(五)被申请仲裁检定的计量器具未被破坏、损坏、损毁、拆装以及维修;
(六)当事人就计量纠纷未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2.规定行政裁决条件的依据
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》;
(2)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。
三、行政裁决服务对象类型
服务对象类型:自然人、企业法人、事业法人、社会组织法人、非法人企业、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
四、申请材料
(一)仲裁检定申请书。应包括计量纠纷双方姓名、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、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;
(二)申请仲裁检定的理由与要求。应说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度引起纠纷的事实、对计量结果的异议等;
(三)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;
(四)有关证明材料或实物及来源;
(五)当事人一方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承诺。
五、中介服务
无
六、仲裁检定程序
1.办理仲裁检定的程序环节
(1)接受仲裁检定申请或委托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,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,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
(2)仲裁检定机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任务,并出具计量仲裁检定证书。
2.是否需要现场勘验:是
3.是否需要检验、检测、检疫:是
4.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:否
七、受理和办理时限
1.承诺受理时限:7个工作日
2.法定审批时限:15个工作日
八、收费
仲裁检定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九、行政裁决证件
1.仲裁检定结果类型:证书
2.仲裁检定结果名称:《计量仲裁检定证书》
3.仲裁检定结果的有效期限:无期限
4.是否需要办理仲裁检定变更手续:是
5.仲裁检定的有效地域范围:申请仲裁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所在县
十、行政裁决数量限制
无
十一、申请行政裁决具体说明
1.受理地点: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
2.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:0971-6161721
十二、监管主体
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仲裁检定,并由承担计量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受理和承办具体事宜。
原文链接:http://scjgj.qinghai.gov.cn/Article/FormDetailsSJJ?Article_ID=28408CE1-3A06-46F0-88B5-D714D11559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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