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张**行政处罚的信息
时间:2023-12-29 文章来源: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:佚名
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
项目 | 基本信息 |
行政相对人名称 | 张** |
处罚机关 |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|
案件名称 |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|
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| 鲁卫医罚[2023]011号 |
处罚类别 | 警告、罚款 |
处罚事由 |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|
处罚依据 | 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|
居民身份证号 | 370102********0854 |
法定代表人姓名 | |
处罚结果 | 警告、罚款10000元 |
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| 2023年12月20日 |
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| 2023.12.20-2024.12.20 |
救济渠道 | 如不服本决定,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6个月内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|
原文链接:http://wsjkw.shandong.gov.cn/zwgk/sgs/xzcf/202312/t20231225_4608939.html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